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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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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08年5月24日

常年法律顾问
  本站张大乐律师与上海鑫海鹏酒业有限公司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本站律师将为该公司提供优质的常年法律服务。
admin 2008年5月23日

律师开庭
  2007年10月17日上午,张大乐律师代理原告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admin 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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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           
劳动能力鉴定复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3 22:49:46
    下列情况应进行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文章录入:张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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